一、電動自行車頭盔吸收碰撞性能測試儀(yi) 主要用途
電動自行車頭盔吸收碰撞性能測試儀(yi) 主要用於(yu) 測試電動自行車、摩托車頭盔的吸收碰撞能量性能。廣泛應用於(yu) 電動自行車、摩托車頭盔的相關(guan) 生產(chan) 、科研、質量監督檢測等單位。
二、主要特征
1、衝(chong) 擊高度可自行設定,並實時顯示衝(chong) 擊高度,設定高度到,自動停止上升。
2、底座具有抗衝(chong) 擊強度,能牢固安裝相關(guan) 器件,並預留相關(guan) 固定孔。
3、頭型及頭盔的采用電動控製吸合釋放。
4、采用測試工裝,方便更換全頭型和半頭型,便於(yu) 進行全頭盔或辦頭盔測試。
5、全頭盔特殊設計,頭盔可以360°旋轉,可以進行頂部頭頂、後部後腦勺、前側(ce) 前額、兩(liang) 側(ce) 耳朵等五點測試。
6、頭型的提升及釋放部分均采用雙導軌結構,確保下落平穩。
7、平砧及半球砧采用插口式安裝方式,方便快速更換及安裝。
三、主要指標
1、頭模:根據不同類型的頭盔分為(wei) 全頭模和半頭模,分別為(wei) 小、中、大三組,頭模重量分別是4kg、5kg、6kg。
2、平板砧:采用工具鋼製成,碰撞粗糙度≥Ra0.8,硬度≥50HRC,直徑≥127mm,厚度≥15mm的圓柱衝(chong) 擊麵。
3、半球砧:采用T10A工具鋼製成,碰撞粗糙度≥Ra0.8,硬度≥50HRC,半徑48mm的球形衝(chong) 擊麵。
4、底座:由鋼筋混凝土製成,重量≥1.6T
5、加速度傳(chuan) 感器:量程1-1000g,誤差2.5%,頻率0-1000HZ,
6、衝(chong) 擊高度:0-2000mm,可自行設定。
7、衝(chong) 擊速度:實時檢測固定點的下落速度,並數字顯示。
四、結果判定
根據GB811-2010 摩托車成員頭盔的規定,頭盔吸收碰撞能量性能試驗應滿足
1、A類頭盔應滿足:加速度峰值不超過300g;加速度超過150g的作用時間應小於(yu) 4ms。
2、B類頭盔應滿足:加速度峰值不超過400g;加速度超過2000g的作用時間應小於(yu) 2ms。(加速度瘋峰值不超過300g時,此項不做要求);加速度超過150g的作用時間應小於(yu) 4ms。
五、適用標準
GB 811-2010 | 摩托車乘員頭盔 |
GB24429-2009 | 運動頭盔自行車、滑板、輪滑運動頭盔的安全要求和試驗方法 |
T/SEIA 003—2019 | 電動自行車乘員頭盔技術要求及檢測規範 |
T/TXB001-2019 | 電動自行車乘員頭盔 |